14 四月
        2021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來源: 陝西體育集團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模範地履行黨章第三條所規定的黨員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水平,帶頭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衆,堅持黨的羣衆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爲。

        6.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