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3 六月
      2020

      省紀委監委負責人就全省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有關問題進行解答

      來源: 陝西體育集團

      近日,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開展爲期兩年的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3月26日,省紀委監委召集省級有關部門研究落實措施。省紀委監委負責人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1.爲什麼要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答:黨的十九大以來,我省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了一批羣衆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涉及工程建設、礦產開發的腐敗問題比較突出,必須高度重視,切實予以解決。爲了有效抑制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腐敗,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集中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工程建設、礦產開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緊盯領導幹部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幹預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腐敗行爲,強化監督制約,深化標本兼治,健全制度機制,提升治理能力,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爲新時代陝西追趕超越、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2.專項整治工作的對象是哪些?

      答: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對象是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人民團體或事業單位相當於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領導幹部。

      3.主要整治領導幹部哪些行爲?

      答:主要整治領導幹部違反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利用項目決策、幹部人事、審批監管等職權或職務影響,採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設、礦產開發中濫用職權、謀取私利,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行爲。

      4.工程建設領域要整治哪些問題?

      答:一是插手幹預工程建設項目決策問題,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內定項目承建方;以提前進場或墊資建設造成既定事實等方式預定項目承建方;未經審批、覈準或備案實施工程項目建設;違規審批、覈準、備案項目或建設方案等行爲。二是插手幹預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問題,主要是:對應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採取化整爲零、假借PPP項目、保密項目等方式規避招標;對應公開招標的實行邀請招標;默許縱容圍標、串標;量身定製確定投標人資格,操縱評標、中標結果等行爲。三是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實施問題,主要是:違規改變城鄉建設規劃;違規批準調整土地用途、容積率、配套設施等規劃設計條件;違規要求建設單位或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轉包、分包工程項目,或指定生產商、供應商、服務商;利用安全生產監管、環保執法等職權謀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爲。四是插手幹預物資採購、資金安排使用管理問題,主要是:對應公開招標的政府採購事項不招標;採取化整爲零等方式規避招標;違規進行物資採購、購買服務;利用物資採購、資金撥付等職權謀取私利;違規大額度追加項目資金等行爲。

      5.礦產開發領域要整治哪些問題?

      答:一是插手幹預礦業權審批和出讓問題,主要是:以資源整合、招商引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名義,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量身定製確定競買人資格,操縱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違規批準減免繳納相關費用;違規審批或出讓探礦權、採礦權等行爲。二是插手幹預國有礦業權管理和轉讓問題,主要是:在國有礦業權轉讓中違規決策、越權審批、規避審批;低價轉讓國有礦業權、高價受讓礦業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合作經營、投資分紅或其他變相形式,低價轉讓國有礦業權股份或收益等行爲。三是插手幹預礦產開發經營問題,主要是:違規要求礦產企業或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轉包、分包工程項目,或指定生產商、供應商、服務商;利用安全生產監管、環保執法等職權謀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爲;插手幹預礦產開發中的物資採購、稅費徵收等問題。四是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職務影響,本人及其家屬或以其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礦產開發謀取利益等問題。

      6.專項整治的目標有哪些?

      答:一是深化一次學習教育,進一步築牢理想信念的精神之基,增強領導幹部的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是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緊盯權力集中、資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敗風險高發關鍵部位,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堅決遏制腐敗易發多發勢頭。三是出臺一批制度規定,織密制度籠子,強化制度執行,管住伸向工程建設、礦產開發領域的權力黑手。四是提升一輪監管效能,強化協同執法,強化失信懲戒,強化對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加大對市場主體違規違法行爲的發現和打擊力度,提高企業違法行爲的機會成本,促使其守法經營,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7.學習教育如何深化?

      答: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一些領導幹部膽大妄爲、不收斂不收手,接連在工程建設、礦產開發上栽“跟頭”,“工程上馬、幹部落馬”現象頻發,爲我們敲響了警鐘。專項整治中,一方面要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認真學習黨紀黨規、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認真學習中央、省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決策部署,增強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的行動自覺。另一方面要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爲鑑、汲取教訓,增強紀法敬畏意識。

      8.專項整治要加強哪些方面的制度建設?

      答:主要是通過完善制度規定,適度分解立項決策權、工程發包權、項目實施權,形成相互制衡、優化協同的有效機制。本着簡便易行、便於操作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織密制度籠子,強化制度執行,管住伸向工程建設、礦產開發領域的權力黑手。具體來說包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工程建設項目決策、礦產開發領域審批管理、嚴禁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等方面制度。

      9.羣衆和企事業單位發現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問題應當如何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

      答:羣衆和企事業單位發現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問題,可向省紀委監委進行舉報,舉報電話是029-12388;同時也可登錄秦風網,在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專欄進行舉報。